一、 2013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3〕1號)提出,到2015年末,20%的城鎮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
二、 2015年9月,《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促進綠色建材生產和應用行動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聯原〔2015〕309號)提出,發展木結構建筑。促進城鎮木結構建筑應用,推動木結構建筑在政府投資的學校、幼托、敬老院、園林景觀等低層新建公共建筑,以及城鎮平改坡中使用。推進多層木-鋼、木-混凝土混合結構建筑,在以木結構建筑為特色的地區、旅游度假區重點推廣木結構建筑。
三、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提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力爭用10年左右時間,使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30%。積極穩妥推廣鋼結構建筑。在具備條件的地方,倡導發展現代木結構建筑。
四、 2016年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城市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方案的通知》(發改氣候[2016]245號)提出,加快裝配式建筑的產業化推廣。推廣預制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及木結構建筑。鼓勵政府投資的學校、幼托、敬老院、園林景觀等新建低層公共建筑采用木結構。
五、 2016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71號)提出,因地制宜發展現代木結構裝配式建筑。
六、 2017年《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十三五”裝配式建筑行動方案〉〈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辦法〉〈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管理辦法〉的通知》(建科[2017]77號)提出,到2020年,全國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15%以上,其中重點推進地區達到20%以上,積極推進地區達到15%以上,鼓勵推進地區達到10%以上。制定全國木結構建筑發展規劃,明確發展目標和任務,確定重點發展地區,開展試點示范。